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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拟IPO募资250亿 海上风电大限会否延期

2020-04-08 16:26:41   来源:   浏览:95 评论(0

2020-04-07 08:41:16 证券时报·e公司

近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峡新能源)招股书,公司拟募集资金250亿元。从募资规模来看,三峡新能源将成为2020年年初以来A股最大的IPO项目,若IPO成功,250亿元的募资规模可在A股排名第16位。

从募集资金投向来看,海上风电项目是重中之重,包括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等7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亿元。从公司披露的数据来看,2019年末,公司海上风电项目已投运及在建规模合计147万千瓦,2020年预计将增至600万千瓦。

作为三峡集团第二主业的战略实施主体,近年来,三峡新能源上市步伐加快,2017年底,三峡新能源通过北交所增资扩股,2018年3月,引入八家综合实力雄厚的投资者。2019年6月,三峡新能源完成股改,距今还不到一年。

250亿元IPO来袭

三峡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三峡集团,目前,三峡集团直接持有三峡新能源140亿股份,占总股本的70%,三峡集团控股的三峡资本持有9.98亿股,占总股本的4.99%,三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三峡新能源74.99%的股份。

三峡新能源主营新能源发电业务,公司发电项目装机规模已由2008年底的14.3万千瓦迅速增长至2018年末的889.56万千瓦,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1.14%。

截至2019年三季度,三峡新能源控股的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990.99万千瓦,其中风电558.39万千瓦,光伏发电413.82万千瓦,中小水电18.78万千瓦。

在海上风电业务方面,2019年末,公司已投运规模达84万千瓦、在建规模63万千瓦、核准待建规模780万千瓦。三峡新能源称,公司海上风电已形成“投产一批、建设一批、核准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开发格局。

此外,针对陆上风电及光伏项目,截至2019年底,三峡新能源已投产陆上风电项目遍及内蒙古、新疆、云南等22个省区;已投产光伏项目遍及甘肃、青海、河北等18个省区。

财务数据显示,去年三季度末,三峡新能源总资产948.2亿元,总负债538.8亿元。在2016年-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分别为51.76亿元、67.8亿元、73.8亿元和64.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3亿元、24.5亿元,27.7亿元和21.8亿元。

根据三峡新能源2020年工作会透露的信息,2019年,公司新增并网容量超200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约1100万千瓦,新增获取海陆项目建设指标超200万千瓦。去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

针对2020年的重点工作,公司着重提到要坚持积极稳妥,倾全力实现上市目标。根据招股书,三峡新能源计划募集资金250亿元,投向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等7个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海上风电能否迎来抢装?

在招股书中,三峡新能源特别强调了“海上风电引领者”的战略。记者注意到,到今年底,公司预计投产和在建海上风电装机达到600万千瓦,而这一数字在2019年末还只有147万千瓦,这就意味着,为达到上述目标,今年公司将有大批核准待建项目转入建设阶段。

事实上,今年以来,三峡新能源旗下多个海上风电项目陆续开工,其中包括广东阳江阳西二至五期1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和江苏南通如东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约424亿元,计划2021年底前全面达产,届时年总上网电量可达72亿千瓦时。

近年来,海上风电发展呈现加速势头,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的数据显示,2019年,海上风电吊装容量达到2.7GW,同比增长1GW,增速达到57%,增长量接近翻番,增速也比2018年高出19个百分点。

机构预计,2020年开始,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将进入高峰期,每年装机有望实现40%左右的增速。市场对海上风电高速发展的预期与补贴退出、行业有望迎来抢装潮关联密切。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相关部委发布意见,明确新增海上风电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

东莞证券指出,上述政策意味着,2021年将成为海上风电中央补贴最后的年份,而当前海上风电巨大的开工在建规模也为2020-2021年行业抢装奠定基础。

不过,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行业节奏,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就指出,相关项目的开发企业,本来按照政策窗口期,制定好了计划,完成了项目招标、采购,满负荷投入生产建设,但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彻底打乱原有计划,大部分拟建和在建项目都难以在政策规定的并网时间节点内完成。

针对海上风电的情况,秦海岩建议,对按规定核准(备案)的海上风电项目并网时间给予延期至少6个月的政策。他认为,海上项目的前期投入更大,若不能享受核准电价,项目基本不具备投资价值,企业将陷于进退维谷境地,结果只能是及时止损,遗留下大量“烂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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