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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2019-08-30 08:45:58   来源:柳州市科技局   浏览:1998 评论(0


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柳科规〔2019〕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不断培育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进一步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提质升级,根据《柳州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柳政办〔2017〕125号)《柳州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办法(暂行)》(柳政办〔2017〕130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19号),印发《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2019—2022年)》,请各有关单位极推进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工作。

联系人:廖斌 0772-2635703

附件:

1. 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2019—2022年).doc

2. 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2019—2022年).pdf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不断培育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进一步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提质升级,根据《柳州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柳政办〔2017〕125号)《柳州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办法(暂行)》(柳政办〔2017〕130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科技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19号)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将围绕科技创业企业和团队的成长需求,集聚配置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包括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高水平创业服务。通过实施科技双创平台提质升级立标杆行动方案,到2022年:

(一)新增3家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以上国家级众创空间。

(二)建成大企业牵头的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以上,建立政府引导、企业牵头主导、汇集政府相关部门、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金融创投机构、研发检测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创新资源在内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三)新孵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

(四)成立柳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建立全市统一的双创线上平台,并与线下孵化平台结合构筑全市的双创孵化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1.推动科技孵化平台质量提升

逐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服务水平,建立全市创新创业资源归集机制,引入全生命链服务孵化体系,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政策体系扶持、双创资源共享与开放,以及技术交易平台、高水平研发平台、各类科技中介服务资源的导入等诸多方面为在孵企业服务。

2.推动科技孵化平台升级

全力推进大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建设,并力争获得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冲刺。

支持和引导更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孵化能力,鼓励由市级升级至自治区级,由自治区级升级至国家级。对升级为自治区级、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不低于100万元和150万元资金补助;对升级为自治区级、国家级的科技企业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低于30万元和50万元资金补助。

3.树立标杆型科技孵化平台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具备柳州特色的双创示范模式。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每年3月底前按照要求提交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绩效考核表(见附件)及证明材料。市科技部门根据柳州市科技企业双创平台的认定条件和建设标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获得优秀的标杆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的名额不高于市级科技双创平台总数的30%,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不高于80万元/家的奖励性后补助,给予众创空间不高于40万元/家的奖励性后补助。

(二)鼓励孵化科技型企业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全周期创业服务,形成“众创一孵化一加速”机制,打造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帮助在孵中小企业找准自身的创新定位,从中小企业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台阶不断迈进。对于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次年上半年依据上年度的培育结果分别给予3万元/家和1万元/家的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三)营造双创氛围。

1.加强培训

采用微课、专家讲座、赴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到发达地区参观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培训。

2.举办活动

通过举办路演、沙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各载体间的信息互通。

3.建立创新大赛场线上平台

鼓励各大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平台上发布项目需求,以大赛的形式向全国创新团队发出邀请,攻克技术难题,并对胜出项目给予奖励。对获奖项目落地转化的,市本级科技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4.参与柳州市双创大赛

鼓励孵化器积极动员在孵企业参赛。对在柳州市双创大赛中获奖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视项目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产业落地情况给予后补助科技项目支持,支持经费额度不高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用科技金融手段开展创业孵化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成立天使联合投资平台,帮助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加大《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绩效考核表》中孵化基金及获投融资情况的分值比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全市科技双创平台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组织成立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联盟,具体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提质升级管理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解决孵化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目标考核督查

建立健全科技双创平台动态监测、评估、督查机制,对在孵企业情况、毕业企业情况、孵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定期通报,适时开展评估总结,褒奖先进,对推进工作力度大、进步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在自评和证明材料准备环节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将通报批评或摘牌,追回财政补助经费。

 

附件:柳州市科技双创平台绩效考核表.doc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6日



文章关键词: 科技 双创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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