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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税收优惠——市税务局新举措 给中小企业吃上“定心丸”

2020-02-14 10:22:59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梁莎莎 李晶晶   浏览:152 评论(0

2月6日,市政府出台“十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发展,从稳岗就业、强化扶持、加强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企业吃颗“定心丸”。在“十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迅速出台了“十二条举措”(详见本报2月11日一版《助力中小企业平稳渡难关》),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措施如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复产?如何确保办税缴费平稳运行?1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

惠及行业企业多 减免税种类型多

“‘十二条举措’最大特点是惠及行业企业多、减免税种类型多。”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副局长赵庆华介绍,“十二条举措”将惠及当前的防控物资生产、医疗、运输、生活服务等符合条件的重点保障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

从减免税种类型而言,赵庆华解释道,“十二条举措”将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6个税种的减免,例如对受到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部门核准后可享受相应的困难减免;餐饮、住宿等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今年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可由5年延长到8年;受疫情影响的双定户,也可以依法向税务部门提出调整定额的申请。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为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市税务局还根据实际掌握的征收情况和纳税人反映比较突出的36个问题,以即问即答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目的是让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广大纳税人能实实在在地理解和把握好政策,执行措施时能更到位,例如:

“因受疫情影响,我公司存货大部分损坏,对于此类损失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对于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等原因,造成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损耗、损失,准予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尤其是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均准予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税务部门还有哪些举措确保办税缴费平稳运行?

“我们推出了一系列的纳税服务措施,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办税缴费,网上办税全天不打烊,降低大家到厅办税缴费受到疫情感染的风险。”赵庆华介绍,今年2月以来,我市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8800余笔,网上申报5400余户次,网报率达到了99.2%。在发票管理上,在今年3月底前,市税务部门均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半日内送达、零成本领取。

“相信这一系列‘干货’措施,通过精准实施,能对企业起到促进和帮扶作用,同时税务部门也将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赵庆华说。

文章关键词: 税收 优惠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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