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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2024-02-19 09:16: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120 评论(0

一、出台背景

2021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工业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成就,成为这些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主要力量。三年来,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壮大了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新能源等一大批新产业,全区上下形成了“鲤鱼跃工门”的共同认识、共同意志、共同信心、共同决心。工业已经形成了不可逆转的高质量发展势头,积蓄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后劲。

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工业化发展。2023年9月22日—23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强总理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为加快推进广西新型工业化提供了精准指导。同时,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将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的任务落地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立即作出贯彻落实部署,提出继续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研究新一轮三年行动的新要求新思路,并对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建工作专班,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

12月11日—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12月14日—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必须做好强产业的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聚焦优势产业、集中优势资源,打造若干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指示要求,既着眼党和国家事业战略全局给我们指方向、明路径,又立足广西实际给我们交任务、提要求,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加快打造若干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遵循的行动纲领。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起草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既是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的重要行动,也是自治区准确把握我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定位、阶段性特征和环境变化,紧紧扭住新型工业化这个关键任务,系统谋划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综上,起草出台《若干政策措施》对我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整合各类资源,找准重点方向,以最大力度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集中各类资源支持实施科技创新突破、产业群链升级、项目增量提质、智改数转赋能、企业培优育强、绿色低碳转型、园区能级提升、开放引领发展等八大行动。

《若干政策措施》共有10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是继续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扶持。主要对今后工业发展总资金和使用方向进行表述。

第二部分是支持工业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引导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及软件创新发展等。

第三部分是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对制造业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采取基金支持方式,设立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

第四部分是加大工业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择优予以融资支持。

第五部分是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吸收近年来工业运行工作的经验做法,从扩大生产、降本增效等方面对企业稳增长开展支持。

第六部分是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确定园区专项债资金支持方向和使用能效,安排一定的资金由园区统筹用于解决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七部分是支持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采取综合性政策支持列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制造业优质企业。

第八部分是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广西名优工业产品,对产销对接、参加国内国际展览展销等给予支持。

第九部分是加强政策集成和兑现落实。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建立实体经济服务员制度等。

第十部分是加强工业振兴工作考核评价。建立评价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成效突出市支持。

三、创新亮点

在总结评估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经充分征求意见和认真研究,优化创新了新一轮工业振兴的财政资金安排,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加大基金扶持。采取产业创新引导基金模式,支持项目所在设区市政府设立产业基金并投资重大工程,通过基金循环使用、资金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二是直接股权投资。遵循市场化原则,以财政资金注资形成的国有资本直接对重点项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采取股权投资、固定收益的优惠政策扶持企业,支持各设区市筹措项目资本金招引项目落地。

三是项目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助。改变项目扶持以无偿补助为主的方式,对企业实施项目实际发生的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四是项目投资补助。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强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支持。

五是项目事后奖励。结合实际成效实行项目奖励,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绿色低碳转型。

六是设立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通过设区市先期使用资金,供地后资金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支持各设区市加快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七是突出支持稳增长。锚定全年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目标,精准出台一系列工业稳增长措施。

八是认定培育奖励。对评为先进的各设区市、县(市、区)、园区,以及获得国家级认定事项的企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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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关键词: 工业 振兴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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