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工业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10-11 09:29:49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浏览:182 评论(0


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工业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的通知


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发〔2022〕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pdf


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代)

2022年9月30日


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接续政策措施。

一、切实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加强园区专项债配套安排,加快补齐园区道路、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快第一批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签约投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力争全部按时开工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程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鼓励制造业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加快完成“千企技改”新增项目遴选工作,下达实施2022年第三批“千企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支持,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实施全球镜像根节点、二级标识解析体系、星火·链网等三大新基建工程,打造1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1000个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全部规上工业企业上云用数赋能。(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发展局、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扎实推进产业园区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抓住项目施工重要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对影响政府债券支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强化督导推动与协调跟进。2022年上半年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支出,对利用结存专项债务限额即将在2022年10月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在年底前完成支出,对个别因客观因素无法形成支出、确需调整的项目,相关设区市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有关情况。(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全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时限延长一个季度,即由每年6月底、12月底分别延长至当年9月底、次年3月底,暂定执行至2024年3月底。(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扩大信贷有效需求。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桂惠贷”、支持企业增产增效贷款贴息政策以及“桂信融”平台,持续降低工业企业实际贷款利率。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大对自治区十大重大工业项目和“双百双新”“千企技改”等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完善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信息推送、激励引导等机制,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高速增长、覆盖面明显扩大。(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

六、实施一批有效投资项目。加强协调调度,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推进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产业项目、自治区十大重大工业项目和“双百双新”“千企技改”项目建设,开工格派电池新材料一体化、比亚迪3万吨碳酸锂等项目95项,竣工领益制造结构件、潮力铝板带及电池铝箔一期等项目55项,实施重大技改项目460项。实施“减油增化”工程,加快推进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支持新建投产企业达产满产,对完成上规入统的新建投产民营企业,落实民营企业竣工投产奖励、上规入统奖励等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加大困难行业纾困支持力度。在确保完成全年粗钢调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支持钢铁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发挥优势产能增产增效,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下半年后半段粗钢生产。通过技术改造补助等方式,支持钢铁、铁合金、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数字化转型、设备更新等改造工作,鼓励企业发展多元化产品,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扩大西江航道水泥产品(含水泥熟料)运输份额占比,帮助水泥企业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推动龙头企业达产稳产。开展广西工业龙头企业(第二批)和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加快兑现《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工业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桂稳工业保运行指发〔2022〕13号)中,推动增长潜力企业扩大生产、推动困难企业恢复正增长等激励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增加排产。加强对重点企业生产情况的旬监测、月调度,发挥好挂钩联系领导、工业振兴特派员的关键作用,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点对点服务,“一企一策”帮助龙头企业缓解订单不足、库存积压、成本上升、供应链不畅通等困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

九、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年内下达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组织担保机构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积极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大力支持汽车消费,开展县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支持县乡用户建设一批充电桩,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对2022年商用车产销量达到一定增长目标的商用车生产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自治区、企业所在设区市各承担50%。持续开展“广西制造·礼惠全国”工业品促销活动,举办“广西好品嗨购节”,支持汽车、食品、轻工、电子等广西优质工业品线上促销。组织工业企业积极参与2022年“三品”全国行活动,对四季度“单品”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线上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产值增速10%以上的消费品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持续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与重点工业企业购销对接活动,帮助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拓市场。举办广西家具家居博览会暨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支持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企业育品牌、拓市场,持续提高广西品牌市场占有率。鼓励医药企业开拓市场,对中标外省药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年营收达到一定规模或新引进外省医药品种(医疗器械)并在广西落地生产的医药制造业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支持机械行业龙头企业增加排产,对2022年四季度产值及销量增速达到设定目标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林业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一、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重点支持整车龙头企业加快出海,建设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新能源汽车出口1万台套以上,支持整车龙头企业扩大KD件出口,扩大海外工厂新能源车型产能。(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二、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持续实施重点企业物流运输日监测制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做好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运输证办理,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物流畅通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有序生产预案,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稳定生产经营,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三、加大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定期通报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设区市和部门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问题整改清偿情况及时开展跟踪督查,重点对拖欠台账不实、清欠化解举措不力、清偿协议到期后无法落实等情况加强督查。对拖欠问题严重、工作敷衍搪塞的地方和单位,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建立投诉处理会商机制、重点案件督办检查机制和约谈机制。协调审计部门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纳入审计工作重点,加强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审计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四、扎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持续抓好鼓励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制造业企业就业、支持制造业企业增加用工政策的落实,促进校企用工对接,进一步提高制造业对稳就业的贡献率。进一步畅通企业反馈问题渠道,用好工业振兴特派员APP,将问题线上提交、线上办理、线上反馈。联合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开展问题办理跟进督办问效行动。加强规上工业企业退库监测预警工作,建立临退库企业库,各级规上工业企业挂钩联系服务领导、工业振兴特派员深入企业开展帮扶行动,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确保临退库企业不退少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

十五、压紧压实工业稳增长责任。各设区市要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按照既定会商目标继续奋斗,自治区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继续定期通报各市工业稳增长目标完成情况,各设区市加强对各县区、各园区工业稳增长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对进度落后的县区、园区相关责任领导,要及时约谈提醒。根据各设区市对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贡献情况,自治区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稳增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image.png

文章关键词: 经济 政策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