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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消费平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5-07 09:25:50   来源:   浏览:174 评论(0


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消费平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商发〔2020〕14号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柳州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消费平稳增长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柳州市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消费平稳增长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减轻疫情对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影响,促进我市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奋力完成今年服务业增长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服务业企业专项帮扶行动。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采取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政策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预警监测,明确目标,量化任务,落实已出台的政策,及时推出有效实施措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生产和生活资料企业经营进度稳增长。支持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消纳库存、促进销售。 

1、批发业:2019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按季度分别给予30万、50万、100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再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19年销售额5亿元(含5亿元)-100亿元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按季度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19年销售额5亿元以下的企业,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额年增量超过1亿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市场开拓奖励。 

2、零售业:2019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按季度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再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19年销售额2亿元(含2亿元)-50亿元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按季度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5%、20%、30%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市场开拓奖励。2019年销售额2亿元以下的企业,2020年年度累计销售额年增量超过5000万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市场开拓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三、帮助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恢复经营稳增长。加快帮助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科技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娱乐、旅游等一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着力提振市场信心。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或全年累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30%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稳增长奖励。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10亿元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或全年累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3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稳增长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四、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开展促消费活动。对2020年4月1日-11月30日期间,纳入我市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重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开展促消费活动所产生的广告宣传、店内外宣传氛围营造、展位搭建和特装、场地租金等费用按实际支出的7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支持螺蛳粉企业提产能拓市场。对我市限额以上螺蛳粉企业提高产能、扩大销售,开拓国内外市场给予专项补贴。2020年上半年限额以上螺蛳粉零售企业累计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提产拓市补贴;2020年上半年限额以上螺蛳粉餐饮企业累计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提产拓市补贴。2020年年度限额以上螺蛳粉零售业企业累计销售额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提产拓市补贴;2020年度限额以上螺蛳粉餐饮业企业累计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4000万元、8000万元的,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提产拓市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其他 

(一)企业的统计数据均以报送国家统计局一套表数据为准。 

(二)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7000万元作为经费预算,保障本方案推动落实。 

(三)鼓励各县区(开发区)出台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四)本方案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文章关键词: 促进消费 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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