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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深化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建设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11-11 09:05:37   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1177 评论(0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柳州市关于深化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建设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柳政规〔2019〕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关于深化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


柳州市关于深化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建设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升级

进一步完善双创政策支撑体系。根据我市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并完善《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主文件的“1+9”双创政策体系,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扶持,不断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引向深入。

进一步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我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研发资源。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参股、投资等方式开展内部创业,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支持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

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平台服务水平。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围绕我市“5+5”产业布局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依托建设项目设立工匠工作室,助力企业技术攻关。加强众创空间质量管理,建立优胜劣汰发展机制,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支持,大力提升自治区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的质量和数量,统筹市级财政资金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的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我市“5+5”产业重点领域“双创”示范基地的发展,在项目资金、培训服务、项目路演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要素向示范基地集聚,鼓励示范基地运用投资促进、媒体延伸、硬件孵化、龙头引领等多种手段,在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实现专业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推进双创环境优化升级

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大力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施“一人通办”“审核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全面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手续。实行重大项目建设“多评合一”,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强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资源利用,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化建设,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快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以信用数据为基础的信用监管。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防范与监管。加快构建智能化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和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市场监督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便利创新创业。加快我市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产业用地政策,推行面向创新创业企业的用地弹性供应方式,优化用地结构,有效满足创新创业用地需求。

推进双创动力升级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深入落实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加强科技、管理、模式、机制和业态创新。加快实施以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供应链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升级。鼓励国有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和战略重组,支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强关键技术和先进工艺的高端化改造,打造传统产业发展新优势。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原始创新,推动集成创新,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集聚,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扶持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新网络。

推动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底前,落实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2021年底前,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持续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支持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对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按照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重点加大对我市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

强化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我市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落实首个版本工业软件产品同等享受重大技术产业首台(套)政策。研究编制我市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和众创研发指引。加快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等研发平台。加强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的政策支持,促进创新成果与市场有效对接。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建设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探索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相关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力度,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双创带动能力升级

支持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对科教类事业单位实行差异化分类指导,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创新型岗位管理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人员激励机制。细化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工作业绩和创新创业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实施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学训并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鼓励高校实行双创导师制,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把双创实践融入课程体系,纳入学分管理,以创新研究与创业实践项目带动理论课程学习。完善弹性学制制度,放宽创业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自主创业学生申请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或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推广“学生+教师+企业”创新创业新模式。

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完善退役军人创业服务体系,依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创业培训。大力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支持,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向科技服务业等新业态转移。鼓励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场所,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等优惠服务。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平台,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创新创业大会和比赛等活动。

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创新留学回国和外籍人才服务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在签证、出入境、工作许可、社会保险、永久居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按《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为港澳居民、台湾同胞制定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吸引港澳台人才来柳创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华侨回归创业园,推进创新创业巾帼行动。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创新创业专项活动。

推进双创支撑能力升级

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中小企业、科技社团、高校院所组建科技联盟,增强企业科技联合攻关能力。遴选和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培育一批细分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壮大制造业创新集群。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创新创业政策制定机制。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行业细分化、功能齐全化的众创空间,搭建面向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开放共享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加强对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评价管理和跟踪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委托项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使用权和转化收益。加快技术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高素质技术经纪人,强化技术中介服务。

推进双创平台服务升级

(二十一)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实施“互联网+制造业”工程,鼓励企业搭建开放共享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融合,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生态,推进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

(二十二)提升“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质量。依托我市中小企业网和创业创新“柳创汇”云服务平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公益性、零门槛、综合性服务,并不断凝聚各方服务资源,把双创载体、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服务补贴券等双创要素紧密联系起来,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新模式。

(二十三)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等高品质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平台型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专业化、精细化升级。支持盘活闲置和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探索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

推动双创金融服务升级

(二十四)为创新创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落实自治区和我市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转型,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银担、政银保、政银企等服务模式,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担保。支持金融机构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十五)引导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发展。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有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引导天使投资支持我市创新创业项目,加快促进我市天使投资发展,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开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二十六)提升创新创业企业融资能力。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推动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拓宽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融资渠道。

推进双创要素集聚能力升级

(二十七)打造创新创业产业集群。深化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不断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柳东新区打造国家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现有园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功能,完善园区配套及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集群效应。

(二十八)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我市农民工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强化农民工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合理保障农民创业用地,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产业融合。

(二十九)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借助自治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要国际合作平台,推进我市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创新创业合作交流,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区域合作提质升级。

九、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十)统筹推进政策落实。完善创新创业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联动。健全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完善“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做好创新创业统计监测工作。

(三十一)细化关键政策措施。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定期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堵点问题,开展创新创业痛点堵点疏解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期解决。对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人才引进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

(三十二)做好宣传推广。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和经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全市创新创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支持举办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等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大赛。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双创”深入扎实开展。



政策解读:


《柳州市关于深化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打造“双创”升级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以下简称“两创”示范),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柳州市关于深化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25号)文件精神及我市开展创建“两创”示范以来的有关工作和典型经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9部分共32条措施,通过推进“八大升级”以及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打造更完善的创业创新发展平台,进一步释放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创业创新活力。

一是通过完善双创政策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创新创业平台服务水平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升级。

二是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双创环境优化升级。

三是通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化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支持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服务推进双创动力升级。

四是通过支持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推进双创带动能力升级。

五是通过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双创支撑能力升级。

六是通过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提升“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质量、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等高品质发展推进双创平台服务升级。

七是通过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投资基金支持、提升创新创业企业融资能力推动双创金融服务升级。

八是通过打造创新创业产业集群、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国际合作推进双创要素集聚能力升级。

九是通过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细化关键政策措施、加强宣传推广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实施意见》各项措施主要总结提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两创”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在创业创新工作中的成效及做法经验,深化拓展“两创”示范政策体系中对企业帮扶成效大、社会反响好的工作举措。


文章关键词: 创业 创新 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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