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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柳州市企业产品标准评价的通知

2019-10-28 08:41:59   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99 评论(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柳州市标准所、市局各派出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纠正和查处不实的自我声明,根据《柳州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柳政发〔2016〕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柳州市范围内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开展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柳州市范围内已在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为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的要求。

三、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起至11月10日。 

四、组织方式

(一)统一管理

标准化科负责制定并实施本次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做好抽样、评价、处置及总结工作。本次监督检查抽取50份企业产品标准,同一个企业的产品标准抽样数量不超过3份,形成《企业产品标准抽样清单》,按要求在“广西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liuzhou.gov.cn/)公示一周。(11月3日前完成)

(二)专业评价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柳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开展本次监督检查的专业评价工作。柳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按照企业产品标准的合规性、准确性要求对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标准反映产品质量特性情况,标准结构合理性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编制评价检查报告。柳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应根据可能对产品质量管理和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危害的严重程度,对企业产品标准的评价检查结果进行分类。(11月6日前完成)

(三)结果处理

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柳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检查评价报告,按照《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发现企业产品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将其结果统一公布。(11月10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企业产品标准评价是形成企业产品标准社会共治的重要环节,是实施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格局的基础,检查评价工作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科学管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本次监督检查的样品随机抽取,通过摇号方式选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确保科学公正。

(三)检查评价人员应坚持客观、公证,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确保评价报告规范、准确无误。 

(四)科所充分沟通,紧密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本次督查工作。 

(五)柳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应在2019年11月10日前上报将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统计表。标准化科在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处置工作。

在实施标准评价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质监局标准化科联系,联系人:谢少宗,联系电话:0772-2822168,电子邮箱:lzjbzhk@126.com。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文章关键词: 产品 标准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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