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09:50:56   来源: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148 评论(0


柳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3〕136号)精神,为推进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我市瞪羚企业,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现组织申报2023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广西柳州市内注册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天航空、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企业需满足“规模和效益”条件要求,并具有较高的创新综合能力,具体规模和效益条件、创新能力指标要求如下:

1.规模和效益条件

(1)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3)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2.创新能力指标

在符合规模和效益指标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筛选创新能力指标综合值较高的企业。

(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②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权属转让(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拥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近3年获得的Ⅱ类有效知识产权6项(含)以上,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3)研发平台: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4)标准制定:近3年主导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请材料(系统导出后打印)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与资质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3)特殊行业相关许可证

2.审计报告

(1)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3)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知识产权证明

(1)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2)标准文件材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4.研发平台相关证明

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

(1)承担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2)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奖励证明材料

(3)技术成果(产品)鉴定或检测证明材料

(4)产品(服务)销售证明材料

(5)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及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2023年9月21日-10月18日。

2.推荐及材料报送:2023年10月23日-10月25日。

(二)申报流程

1.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初步自评,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录广西高新企业认定管理系统(首次登录的企业,需完成系统用户注册)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并经所在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后,打印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到柳州市科技局(纸质版材料在系统上直接导出PDF,双面打印线装成册)。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总表》,准备有关附件材料,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将按要求装订好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1楼2101室),申报企业电子版材料及《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工作邮箱kjjgyk@163.com。由市科技局统一汇总、行文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2.柳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系统审核推荐、汇总企业申报信息和统一接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并经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3.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入选企业名单进行网络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认定为瞪羚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企业申报和做好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申报。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取消认定资格,失信行为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科技厅对认定的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如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取消瞪羚企业认定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相关政策解读与材料要求工作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尹仁湛、李荣德

联系电话:0771—5336951

(二)材料接收工作联系人:柳州市科技局高新科 梁邢安

联系电话:0772-2630786,15623916029



附件:

1.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0日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image.png

文章关键词: 瞪羚 认定 申报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