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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政司 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了巩固并保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决定,政部、国家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之一

答:《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务局或办服务厅提交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3.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务机关办理纳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费如何扣减?

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依据是享受本项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应纳额。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3.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务机关办理纳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

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人【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人为农户、小型企业、

知识帖: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

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享受方式  1.享受方式:纳人在增值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栏次。  2.办理渠道:纳人可以通过电子务局、办服务厅办理。政策依据  1.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费优惠政策指引(1.0)

政部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政策的通知》(〔2018〕91号)2.《政部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3.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即问即答之二

答: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方法对应的应纳额。简易计方法对应的应纳额,不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

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优惠政策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优惠政策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将实施宣传文化增值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7年12月31日前

【企业招聘】柳州市中小企业招聘信息2023年第60期(总第241期)

联系方式: 18677227989(微信同号) ☆ 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 招聘岗位:电销主管综合薪资:8000-12000元/月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等销售工作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4.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务机关办理纳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  

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读懂: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所得额政策

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年度结转抵扣。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4.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务机构办理纳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  

一文了解: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知识帖: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条件】  按月纳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享受方式】  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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