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
易家祥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累计产量超过300万辆,动力蓄电池配套量也逐年攀升。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号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3.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文件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问题1】我行属于一家商业银行,是否可申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为继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
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2.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涉及税种】个人所得税【优惠内容】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该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涉及税种】个人所得税【优惠内容】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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