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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广西“十一五”期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通知

2006-01-24 15:16:13   来源:   浏览:96 评论(0

柳经通[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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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广西“十一五”期重点高新
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广西“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精神,落实“十一五”期规划项目。根据区经委要求,现进行组织广西“十一五”期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企业信息化项目,请各企业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1、项目应在《广西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范围内。
    2、项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高新技术领域范畴,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且技术或产品对带动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项目完成后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或先进水平,或其产品在国内有一定市场占有率,通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可较大幅度地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4、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具备产业化条件(通过鉴定的项目、开发成功并批量试产的项目、引进的科技成果项目、专利项目等)。
    5、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或对可持续发展能起较大作用。
    6、项目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产业化能力强,注重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或重视产学研结合。
    二、列入广西“十一五”期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企业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区财政扶持项目的立项。
    三、《广西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请从柳州经贸信息网(或:中国中小企业柳州网) “文件报表”栏目下载。
    四、填报表格及报送时间:
    1、填报“柳州市“十一五”期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信息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如有拟招商引资的项目请填报“柳州市“十一五”期拟招商引资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信息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报送时间:请各企业务必于2006年2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或附件2)书面及电子文档材料各一份,报送到市经委高新技术产业科,以便汇总上报区经委。
    联系电话:2823712  电子邮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广西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附件2请从柳州经贸信息网下载)。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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