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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柳州市“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1-05-12 12:04:00   来源:   浏览:20 评论(0

柳人社发〔2011〕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柳发〔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就“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严格按《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柳发〔2011〕5号)引进人才并留住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程序和需要的材料

(一)符合奖励对象条件的单位,请从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网(zgb.liuzhou.gov.cn)下载并填写《柳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奖励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引进人才本人身份证、工作居住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技能)证书或其他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或合同;单位需提交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产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奖励对象的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各4份,并提供原件(供验证)。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7月31日.

申报地点: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中三东路42号1楼)。

三、详细政策查询

详细政策请查阅《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柳发〔2011〕5号)文件,网址: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网(zgb.liuzhou.gov.cn)。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政策精神认真核实申报材料,抓紧时间组织申报。

四、联系人: 陈军 电话: 2828543

电 邮:[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柳发〔20115号)

 2.柳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奖励审批表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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