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和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6-26 09:59:25   来源:   浏览:5 评论(0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和
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部门,各重点企业: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和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桂跨越办〔2014〕9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批示,由我委负责组织2013年度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和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区评选奖励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5名、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20名。
    二、奖励范围
    广西区内注册的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的董事长(董事局主席)或总经理(总裁),每个企业仅限1人。
    三、奖励条件
    (一)申报条件:
    1.连续3年(含申报年度,下同)在所申报的企业内任董事长(董事局主席)或总经理(总裁)的职位。
    2.任职企业连续3年实现盈利且缴税有所增长。
    3.任职企业申报年度没有因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事件而被依法处理。
    4.任职企业完成申报年度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
    5.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申报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奖应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同时任职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
    2.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以上(含15%)。
    3.申报年度实际上缴税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有所增长。
    4.申报年度技术改造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
    5.属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者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
    (三)申报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奖应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同时任职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含3亿元)。
    2.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连续3年增长25%以上(含25%)。
    3.申报年度实际上缴税金0.1亿元以上(含0.1亿元)。
    4.申报年度技术改造投资0.2亿元以上(含0.2亿元)。
    5.属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者拥有市级以上(含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2013年度广西工业企业家申报表一式10份(见附件);
    2.申报企业2013年度统计报表一式5份;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1年至2013年共三年财务决算报表一式3份。
    4.属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者拥有市级以上(含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的,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5. 申报人在企业任董事长(董事局主席)或总经理(总裁)职位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组织、审核和报送
    1.市属工业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送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室(文昌综合楼421室)并将2013年度广西工业企业家申报表电子版发至经济运行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2.县、区(开发区)属工业企业的申报由县、区(开发区)工业管理部门组织,经县、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县、区(开发区)工业管理部门将相关材料送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室并将2013年度广西工业企业家申报表电子版发至经济运行室邮箱。
    3.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7月8日前送至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全雄 联系电话(传真):2825431

附件:
1. 2013年度广西八桂明星工业企业家申报表.doc
2. 2013年度广西优秀工业企业家申报表.doc


    \
关键词:申报通知

猜你喜欢

更多
相关阅读:

新闻点击排行

更多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