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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帖:符合条件的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义务人【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一文了解:哪些义务人可享受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义务人【优惠内容】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义务人应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一文读懂:哪些义务人可享受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费额的

关于优化税人延期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深入开展“我为税人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简化优化“对税人延期税款的核准”“对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在预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政策。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的,税人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相关税费;确认缓的,界面跳转进入款界面并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2022

2021-11-0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人延期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2022年第19号),税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优化“对税人延期税款的核准”等5个税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税人延期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和年度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明年只需半年保费

据悉,原来的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人参保费均是按照医保年度进行。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参保费征收时间也将相应调整。

按季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如何延缓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和年度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07-0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二、《公告》规定的继续延缓的税费应当在何时入库?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税人A按季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

甘肃永昌县供电公司:银行电子托收让电费省力、省时更省心

2020-08-21 16:18:44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张世昌  “每个月电费发行后,由客户开户银行自动完成电费代扣,这样的电费方式省时省力又省心,非常便捷

2020-08-24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及时、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和年度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报送 年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6月30日,报送不需要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任何费用,一些不法分子经常打着各种旗号进行收费诈骗,大家一定要小心。

一文了解: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政策。

企业吸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如何扣减?

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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