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缓缴社保 | 耗时 23 ms

携手共渡难关中小微型企业可申报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实无力足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申请养老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险(含生育险),从2020年1月1日起,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期满前

企业有困难 可阶段性——我市一家企业已成功申请 822万余元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范桢、通讯员佘绸兰)5月16日,市险事业管理中心受理了首单企业费用申请,该企业在失业、工伤、养老险三项费用中可金额822万余元,涉及参职工2700余名。

广西五类特困行业可费7.7万家企业受益,将10.8亿元

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 通讯员黄泓弼)“我公司可以险费1000多万元,解了流动资金压力。”近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工作人员小钟说。

阶段性费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 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政策链接:人力资源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关于扩大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着力市场主体就业民生,在落实特困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费、失业险费、工伤险费(以下称三项费)政策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扩大实施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期限延长 申报流程简化 17个困难行业也可申请三项险费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范桢)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障局获悉,我市扩大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新增17个困难行业。

一文看懂特困行业阶段性企业费6件事

近日,人力资源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费、失业险费、工伤险费。哪些企业适用?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桂人发〔2022〕20号 各市人力资源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自治区中心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

人力资源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人厅发〔202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障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

关于扩大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中心:为着力市场主体就业民生,根据《人力资源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部发〔2022〕31号)部署,在落实特困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费

关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中小微企业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范围和条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实无力足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关于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险单位费的通知

一、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职工医单位费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发〔2022〕59号 各市人力资源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市税务局,自治区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厅发〔202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障厅

转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

附件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险费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常务会议:阶段性减免企业费、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费和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证金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证金的通知建办质电〔202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减负解困“大礼包”已发 2月份全市企业共获减免费2.75亿元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受惠范围广、减免力度大,记者采访市局负责人具体介绍了相关政策。

一文读懂:哪些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免残疾人就业障金政策

50%纳残疾人就业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费额的90%纳残疾人就业障金。

关于对部分涉企证金实施等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对部分涉企证金实施等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22年 第2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