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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业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可继续将失业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补贴等四项支出。

关于做好失业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政策;依法参加失业并足额缴纳失业费12个月以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宜返还失业费。

新能源汽车专属上线 特斯拉车主缘何“一片哀嚎”

新能源汽车专属于去年12月底正式上线,近段时间以来,不少车主反映车辆的费有所增加,且幅度不小。有部分车主甚至大吐苦水:“买电车省的加油钱被拉回去了,用车成本直追燃油车”。

2022-01-14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社发〔2020〕13号全市各参单位、参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社会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障部令第

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柳州市各有关参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31号)要求,为障我市小微民营企业职工工伤权益,分散小微民营企业工伤风

关于做好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费率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人力资源社会障部工伤司关于做好

2021-05-13

中国行业协会发布《晶体硅光伏组件承验厂评估规范》标准

该标准的制定基于承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质量和功率衰减风前验厂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完善国内业光伏组件风评估体系,提高光伏领域绿色能力和水平,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2-01-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费的通知

、失业、工伤(以下简称三项社会)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费(一)减免范围及时间。

2019年第五批失业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名单公示

根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柳州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9﹞70号)和《关于2019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费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费的指导意见医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柳州499家企业将获得3.5亿元失业应急返还补贴!

人社君提醒各大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示期满后要及时申报申报渠道① 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② 到参的社会经办柜台现场申报失业支持企业应急返还政策是我市失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费政策的通知

、失业费、工伤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费政策的通知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费、失业费、工伤费(以下简称“三项社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企业社会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确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费由人力资源社会障部门、医疗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医部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发本通告。

《甘肃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4.参与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公司,可单独参与,也可以组建共同体,共同分担,并按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2021-08-05

首部车联网地方性法规3月1日施行 鼓励相关产品开发

这是国内首部推动车联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其首次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纳入道路建设工程范畴,并鼓励机构开发车联网相关产品。  

2023-02-07

《关于做好失业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问: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费政策具体如何落实?

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费的6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2020年实施社会费减免政策划分的结果执行。

2021-06-23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1.5个特困行业养老费缓缴实施期限调整为2022年4月至12月,失业费、工伤费缓缴实施期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费政策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门诊共济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门诊共济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以下简称职工医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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