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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退补贴不退政策 “氢车”产业仍有“熟路”

然而,“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长期大力度支持下仍发展缓慢的情况未根本改变”,因此财政部认为“应当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补贴退出”。

2019-10-15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增值篇)

对纳人从事空载重量大于45吨的民用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期末留抵额予以退还。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

六、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率或出口退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政策。

务总局举行落实新的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

一是快退款,确保直达快享。依托收大数据对可能符合退条件的纳人进行全面摸排,为宣传辅导、政策落实、效益分析等提供可靠依据。

2022-06-30

疫情不慌 务帮忙支持企业发展收政策12条

1、防控重点企业 多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增量留抵额;对运输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人取得增值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进项额或申请出口退、代办退,应当登录增值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资源回收企业实行“反向开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能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即征即退政策?

问: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能否按规定就“反向开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即征即退政策?

两会|刘汉元建议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费 增值按3%征收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旨在减轻光伏企业的费压力,如财政部、国总局于2013年9月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政策的通知》(财〔2013〕66号),对光伏发电收入实行增值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020-05-22

国家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1998〕123号2国家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1月8日国函〔1999〕17号3国家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有关事项的通知2003年9月1日国

2020-04-21

国家务总局 关于增值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增值一般纳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增值一般纳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稳外贸稳外资收政策指引

为更好发挥收职能作用,帮助纳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政策措施,务总局梳理形成44项外贸外资领域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稳外贸收政策    (一)出口货物劳务收政策  

先进制造业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

增值加计抵减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纳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纳人一般计方法计算的应纳额。  

2023-09-07

关于深化增值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三、原适用16%率且出口退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率且出口退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行为,出口退率调整为9%。

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增值留抵退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务局,拓展纳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留抵退业务渠道,提高退效率。

2020-09-30

两部门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非接触式”网上办清单及问题解答

127入库减免退128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129车辆购置退130车船退131增值期末留抵退132石脑油、燃料油消费退133逾期增值抵扣凭证抵扣管理13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凭证抵扣管理

关于对车辆购置新规的解读

二、纳人购买自用应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人购买应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款。

2019-05-28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收费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收费的通知总发〔2020〕24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2020-05-06

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法要求年度终了后,纳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向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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