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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第五届柳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公告

    二、对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3年以上、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2017-05-08

2023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拟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行业专家对我区2023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进行了评审,确以下20家企业为2023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023-11-02

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工作的通知

“十四五”规划》,现就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在加强和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上,2022年适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

2022-01-13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流程(一)组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开始 成功我市一次性奖励30万元建站经费

消息(记者冼冰)3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开始了,成功后,我市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建站经费。

关于开展2022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的通知

奖补条件和方式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执行。二、要求(一)企业材料。1. 登记《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详见附件1);2.

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指南的通知

》(桂财规〔2023〕2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现制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指南如下:一、人条件人应满足《经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具体明确如下:(一)个人:是指具有广西行政区内户籍或者居住在广西行政区内的个人

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要求人应同时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和条件。(一)基本条件。

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要求人应同时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和条件。(一)基本条件。

关于举办“2023年度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瞪羚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柳州市科学技术局承办单位:柳州市科学技术情研究所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8日   (二

关于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工作。

2009-04-02

关于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根据《柳州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

2018-10-29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请你们真做好中小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组织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工业生产的各项任务。

2008-12-01

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一、组织方式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单位按照项目指南及须知要求,在规时间内提交材料。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正在进行中 满足三个条件可

消息(全媒体记者沈冉)昨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正在开展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工作,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包括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工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

关于2022年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培育企业拟名单公示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培育企业拟名单公示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部署,按照《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

2023-05-31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广西专利奖工作的通知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加快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5号),决组织开展第二届广西专利奖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工作的通知

,我厅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工作。

全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遴选和开始 瞄准未来产业 加快创新步伐

消息(全媒体记者荣瑶)昨日,自治区工信厅发布2022年全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遴选和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抓紧

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工作的通知

项目负责人已非自筹项目或有在研非自筹经费项目的,不影响其自筹经费项目)。(三)其他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情况,请单位在项目材料中说明。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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