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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会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时研发用加计扣除如何填报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将于2024年5月31日结束,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抓紧时间。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纳代办税

问: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纳代办税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纳部分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相关税继续延缓纳期限6个月,延长缓期限的税在2022年10月划扣2022年第三季度应时一并划扣。  

关于印发落实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减税降”专窗,制作“一图(表)看懂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等宣传辅导产品,方便纳税人人查询和掌握政策。

2021-01-07

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人,精准推送税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2020-09-30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常务会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实施企业缓住房公积金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和实施企业缓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阶段性缓社保政策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 一图了解政策要点

政策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社会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转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的通知

附件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的通知

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等问题的权威解答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和实施企业缓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山西大同生活垃圾处理8月1日起开始收

生活垃圾处理与水一并征收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收取依托电力部门的电纳渠道征收,受各种因素的变化制约,这一渠道已不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征现实需求。

2020-08-03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2020-12-07

退税减税降政策操作指南

二、政策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单位部分,其中养老保险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期限不超过

知识帖:符合条件的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纳义务人【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纳义务人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一文了解: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政策。

提振消<em>费</em>信心   护航美丽经济—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直播活动顺利举办

提振消信心 护航美丽经济—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直播活动顺利举办

为纪念“3·15”国际消者权益日,针对“三八”妇女节化妆品消热潮,为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加强经营者的管理意识,共同促进美丽经济,稳固发展,3月6日由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增值税 消税与附加税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07-15

一文读懂:哪些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额的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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