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税费继续延缓缴纳期限6个月,延长缓缴期限的税费在2022年10月划扣2022年第三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减税降费”专窗,制作“一图(表)看懂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等宣传辅导产品,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和掌握政策。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附件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一并征收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征费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依托电力部门的电费缴纳渠道征收,受各种因素的变化制约,这一渠道已不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征费现实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二、政策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针对“三八”妇女节化妆品消费热潮,为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加强经营者的管理意识,共同促进美丽经济,稳固发展,3月6日由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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