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地方税务局
美国总统川普日前签署了一份总统文告,将取消先前对部分太阳能产品的关税豁免,同时也希望提高201条款的税率,将2021年的关税从15%提升到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0〕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DGTR在其通知中建议,在未来12个月中,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所有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前六个月的税率为14.90%,其后六个月的税率为14.50%,并指出从所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不需要征收这一税项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谢耘、通讯员梁慧)5月8日,柳州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销售及保税仓项目签约仪式在柳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举行,这意味着柳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柳东片区的首个项目正式落地。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财税部门出台了减免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纳税人对发票开具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哪些企业适用?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
图为汪集暘院士在大会现场作题为《浅议“地热资源税”》报告据了解,9月1日起实施的《资源税法》明确,地热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原矿,征收方式为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税率分别为1%~20%或每立方米1~30元,
2020年,该公司撤销电费专户,取消支票及进账单结算方式,完成电费"省级直收"模式转换,全面实现电费自动核销比率100%,电费资金"零不明"、"零未达&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税务总局先后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0-08-26 13:17:14 pv-magazine印度太阳能行业协会(AISIA)要求政府对太阳能设备征收至少50%基本关税 (BCD),从而确保国内制造商的生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5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市税务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地方税收管理 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8]17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五、本公告企业条件中所称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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