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税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税务风险,降低各类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管理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为帮助企业把控日常业务的涉税风险,熟悉数字征管下的纳税政策,增强企业税务规划和操作能力,2021年5月13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汇丰祥兴酒店12楼举办了一期主题为《数字征管常见税企分歧问题处理》的专题培训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好支持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明确相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征收碳税的实施路径在国际实践中,碳税一般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在现有化石燃料相关税收基础上进行碳税化改造;二是在现有税收之外单独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关于开展2023年税收征管数字化下数电发票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数电发票”宣传推广,帮助纳税人了解数电发票最新业务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函〔2021〕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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