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税收征管 | 耗时 19 ms
金<em>税</em>四期背景下企业财<em>税</em><em>管</em>控培训班顺利举办

四期背景下企业财控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务风险,降低各类涉风险,提高企业理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理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近年来,我国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持续优化,纳服务和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

2021-03-25

关于优化若干服务事项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服务事项的通知科发〔2022〕87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率减按1%增值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  

优营商、送政策——数字常见企分歧问题处理专题培训顺利举办

为帮助企业把控日常业务的涉风险,熟悉数字下的纳政策,增强企业务规划和操作能力,2021年5月13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汇丰祥兴酒店12楼举办了一期主题为《数字常见企分歧问题处理》的专题培训

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适用3%预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一文了解: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入,减按1%增值;适用3%预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地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

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率销售入免增值政策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销售入免增值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率的应销售

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增值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增值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2021-04-01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理的公告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理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新<em>收</em>入准则下的<em>税</em>会差异及纳<em>税</em>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新入准则下的会差异及纳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理人员领会新入准则下会差异及纳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好支持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明确相关理事项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小规模纳人取得应销售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增值政策的,纳人可就该笔销售入选择放弃免并开具增值专用发票。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研究

(一)的实施路径在国际实践中,碳一般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在现有化石燃料相关基础上进行碳化改造;二是在现有之外单独对二氧化碳排放

2021-08-09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数字化下数电发票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关于开展2023年数字化下数电发票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数电发票”宣传推广,帮助纳人了解数电发票最新业务内容

2023-09-04

关于过程中人民币现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过程中人民币现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总办函〔2021〕7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保障纳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

2021-02-07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