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申报纳税 | 耗时 16 ms

给柳企腾飞插上一双“翅膀”——关注柳州保物流中心(B型)建设与运营政策

选址于柳东新区西部、占地面积19.9万平方米的广西第三个获批的保物流中心柳州保物流中心(B型),正在加紧建设,预计年底竣工。

延续一年 北京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购置

《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落实系列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于已享受延缓缴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2022-12-13

财政部官员: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2019-08-26 11:29:19 上证   作者: 李苑  财政部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019-08-26

光伏发展受困于“消” 究竟是动了谁的奶酪?

2多省仍未出台省级管理政策就在今天(4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也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统计,全国已有20个省的能源局出台本省的光伏、风电管理政策。

2020-04-29

关于组织2022年信息化相关项目的通知

二、项目范围、条件及材料要求(一)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奖补。

2021-12-22

关于延长部分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收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优惠政策的公告》解读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所得额,按20%的率缴企业所得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优先支持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    二、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024-07-24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原则上优先支持已获得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对象。二、条件(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关于组织2017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为加快全区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广西制造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智能工厂项目的组织工作。

2017-03-14

关于组织2017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为加快全区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广西制造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智能工厂项目的组织工作。

2017-03-14

关于组织2017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为加快全区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广西制造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智能工厂项目的组织工作。

2017-03-14

北京逾44万人请新能源车指标,新请者或将轮候9年

2019-10-25 13:44:51 北京日2019年第5期小客车指标摇号将在10月26日上午进行。今天(10月25日)上午,北京小客车指标办公布了本期小客车指标请审核结果和配置数据。

2019-10-25

关于2017年度柳州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二)无职称及破格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应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

2017-05-19

2023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始啦!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条件(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自设立起至之日满3年;2.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年;3.企业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

2024-04-17

关于做好QC成果材料工作的通知

柳 州 市 经 济 委 员 会柳质协通[2005]01号关于做好QC成果材料工作的通知有关企业:    为尽早做好今年我市QC成果材料的,搞好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

2004-03-01

关于延长部分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现将有关收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关于2016年度柳州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四)无职称及破格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应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

2016-04-27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务总局各省

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三、截止时间和相关要求(一)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二)采用网上方式。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