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5〕139号各有关单位、平台服务商: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规定,我厅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一次通用券兑付结算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面向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新要求, 我国原材料工业在标准管理协同、标准供给水平、标准实施效果 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会同广西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服务商所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不合格者作“不予兑付”或“退回补充佐证”处理。
三、申报认定材料申请单位需向所在地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纸质版材料(1份,装订成册)1. 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表(附件1)。2.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做好“智果”行动计划
本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本补助政策为一季度重点工业项目扩大投资专项政策,此前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可叠加享受本补助政策。(三)申报材料。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的通知(桂科发〔2025〕275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根据《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注册成功的企业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至所在设区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企业需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重点企业:为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示范,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
》(国办发〔2019〕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财政部转移支付资金等有关管理规定,财政部和科技部修订印发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围绕我区重点工业和交通领域如金属基础材料、新型功能材料、轻工业、智能制造、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技术、交通、绿色智能电网、未来产业(未来能源、材料)、通用型无人机、智能终端(含关键系统、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数据〔202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
附件:2025年广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申报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8:00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转发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广西,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所辖地区、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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