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西工程经济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14〕3号),柳州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柳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职办〔2014〕8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职办〔2018〕16号),请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9月1日至9月30日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
一)凡在我区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事职工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广西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条件
(一)凡在我区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从事职工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广西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
活动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作科叶江鹏科长主持,活动主题为:“聚资源抗疫情、立标杆促发展”,共有2019年度服务联盟的15家优秀服务机构参加。
; 现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职办〔2015〕34号),请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职办〔2014〕28号),请申报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7月1日至7月20日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
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转发2016年度全区职工教育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工程经济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13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区从事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中介、咨询,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化、认证以及广播电视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在实施《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工程师基础上设置的正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按本办法评审取得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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