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专业机构联手,开展柳州市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新政与企业用工合规策略培训活动,向100多家中小企业零距离解读减税降费政策,共计25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
,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18日对外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将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从往年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看,上述情形扣分频次较高、涉及纳税人范围较大,《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三、关于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和标准开展纳税信用修复以纠正失信行为为前提。
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7.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8.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9.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10.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具体包括:(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4.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业务,
1、防控重点企业 多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防止纳税人在办税场所出现感染导致疫情蔓延,广西各级税务机关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办税服务厅的通风、消毒等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
28.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29.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30.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31.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3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前扣除及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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