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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

费优惠政策汇编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的组合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接受中央巡视期间的自查自改、边巡边改工作,国家务总局近日更新发布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费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收费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收费的通知总发〔2020〕24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事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2020-05-06

2018年柳州市中小微企业大讲堂之《个法改革与社保代征及企业所得清缴风险防范》培训成功举

    为使企业进一步掌握纳风险的规避与务处理的预期筹划,同时也需要管理者做出积极的应对与调整。

2018-11-08

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桂财〔2023〕5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为便纳理增值期末留抵额退(以下简称留抵退)业务,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在2019年建立留抵退制度时,为便利纳理留抵退务总局发布《国家务总局关于理增值期末留抵额退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明确了留抵退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

柳州市企业上云培训及格力智能工厂考察活动顺利举

7月26日-29日,由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柳州市两化融合促进中心承的柳州市第十三届“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柳州市企业上云培训及格力智能工厂考察活动”在珠海市顺利举

@小规模纳人:三季度申报纳,这组问答能帮你

理三季度增值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申报表(小规模纳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项目

2020-09-23

关于对车辆购置新规的解读

组成计价格计算公如下:组成计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的应车辆,其组成计价格中应加计消费额。

2019-05-28

@外贸企业,出口退、助企纾困有这些好政策!

在聚焦便捷退,着力提高资金流转效率面,《通知》提出7项便利举措:·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理,做到出口退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出口退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备案单证电子化

《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深化改革,不断优化务执法,着力提升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人缴费人合理需求

2021-03-25

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

关于发布《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发布《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务执法,进一步便利纳,国家务总局制定了

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国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

2021-04-01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增值篇)

对纳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飞机而形成的增值期末留抵额予以退还。

高校毕业生创业费扣减政策

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小规模纳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地热开征资源引争议

因此,各地在制定地热资源征收实施细则时,都不约而同采取了以水量计征

2020-09-07

地热开征资源引争议

因此,各地在制定地热资源征收实施细则时,都不约而同采取了以水量计征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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