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接受中央巡视期间的自查自改、边巡边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更新发布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为使企业进一步掌握纳税风险的规避与税务处理的预期筹划,同时也需要管理者做出积极的应对与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3〕5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业务,
在2019年建立留抵退税制度时,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明确了留抵退税办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
7月26日-29日,由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柳州市两化融合促进中心承办的柳州市第十三届“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柳州市企业上云培训及格力智能工厂考察活动”在珠海市顺利举办。
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
在聚焦便捷退税,着力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方面,《通知》提出7项便利举措:·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做到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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