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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办法》——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质量

2026-08-17 10:36:24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陈粤   浏览:80 评论(0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版)》(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服务行为,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落地见效,原2025年版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明确,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为集成服务商和产品服务商两类,划定两类机构的工作职责。集成服务商需牵头统筹企业全流程数字化改造,确保企业完成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推动产业链“链式”数字化转型,搭建本地数字化服务生态;产品服务商聚焦研发适配中小企业的“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产品与配套硬件,配合集成服务商开展项目实施。

此外,《办法》还对服务商服务标准作出硬性约束,要求服务商以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试点企业提供服务,统一数据接口标准,严格保守企业商业机密,健全数据安全防护机制。我市对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产品服务商可升级为集成服务商;存在服务不达标、企业满意率偏低等问题的服务商,将被约谈并限期整改;存在包装虚假项目、泄露企业机密、开展不正当竞争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服务商,将予以清退并向社会公示。

据悉,《办法》自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验收结束时间一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依托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持续做好服务商日常监管、问题协调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服务商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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