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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费优惠政策指引(1.0)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不含水)、城市维护建设、房产、城镇土地使用、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用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知识帖: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担保以及为上述融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人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

小规模纳人享受免征增值优惠,这些知识点要掌握!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研究认为储能系统投收抵免政策不会受到美国政府削减债务上限的影响

根据市场研究和分析机构Wood Mackenzie公司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美国的《削减通胀法案》以及根据该法案提供的储能系统投收抵免,现在看起来不会受到美国政府削减投以维持国家债务上限的影响。

2023-08-03

一文了解: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企业适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项目进口设备减免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企业适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项目进口设备减免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商办函〔2023〕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担保以及为上述融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人【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人为农户、小型企业、

高校毕业生创业费扣减政策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费如何扣减?

办理方式  1.申请  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1)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  

小规模纳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重点群体创业如何享受费减免政策?

2.在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举例说明: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政策的减免额如何计算

减免额=(经营所得应纳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额-其他政策减免额×经营所得应纳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所得额)×50%。

一文了解: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政策

【政策类型】行业类政策【涉及种】增值【优惠内容】  对内研发机构和外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为活跃本市场、提振投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实施减半征收。  特此公告。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政策请收好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所得额,按20%的率缴纳企业所得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政策请查收

,按20%的率缴纳企业所得。  

一文了解:研发费用前加计扣除政策要点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产的,自2023

@退役士兵:创业费减免政策请收好

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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