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一、适用对象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统筹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年度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等部委颁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通讯员兰兰)13日,从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企业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降费减征工作截至上月31日结束。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医保部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确保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医保部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发本通告。
》(桂人社发〔2020〕12号)和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局、广西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9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现就实施各类型参保单位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继续执行降低失业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职工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和《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作为规模和影响力居国际同类展会之首的综合性医疗设备展,本届展会充分展现行业发展趋势,医疗机器人广泛应用、数字技术赋能诊疗以及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正在为医疗器械与设备行业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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