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内容(一)《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财政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市企业财务、办税人员掌握会计和税法的差异,熟悉相关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掌握在合理合法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和协调的方法
”)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税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税务风险,降低各类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管理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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