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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个人所得建设的通知

》(国办发〔2019〕35号),强化个人所得协同共治,促进人依法诚,现就加强个人所得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务总局 关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关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为鼓励和引导人增强依法诚意识,主动纠正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系建设构建以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家务总局关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评后,2019年度之前的级别不再评价,在机构存续期间适国家务总局管理相关规定。二、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

2020-09-18

国家务总局 关于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 关于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随着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

2018-02-13

国家务总局关于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由D级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关联评价为D级的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行为记录的。

2021-11-23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此,结合往年评价情况,经过反复调研、座谈、征求人意见建议,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公告》,对管理的企业人实施修复。

关于开展金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的通知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关于开展金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务风险,降低各类涉风险,提高企业管理层的治理意识

2023-05-04

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帖: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两费”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不含水资源)、城市维护建设

16个问答学习:人如何享受“六两费”减免政策

、城镇土地使、印花(不含证券交易印花)、耕地占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人如何适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一文了解: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企业吸重点群体就业费如何扣减?

享受主体  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小规模人享受免征增值优惠,这些知识点要掌握!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  

一文了解:增值小规模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

享受条件  1.适于按期的增值小规模人。  

巴西政府将太阳能电池板入免范围

从事该行业的公司将免征进口、工业产品(IPI)、以及收入(PIS和COFINS)。巴西联邦政府将免征对太阳能电池板的金。该决定于本周三(29 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2023-04-04

务总局服务司、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 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银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是务总局与银保监会于2015年7月联合推出的一项举措,目的是通过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评价结果等息,缓解小微企业贷融资过程中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银行加大对诚小微企业的贷支持力度

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如何享受费减免政策?一篇文章带你了解

享受主体  招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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