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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16个问答学习:人如何享受“六两费”减免政策

【问题4】我公司由增值小规模人转登记为增值一般人,还能享受“六两费”减免优惠吗?  

小规模人享受免征增值优惠,这些知识点要掌握!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  

@小规模人:三季度申报,这组问答能帮你

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申报表(小规模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项目

2020-09-23

@小规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请收好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  增值小规模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关于优化人延期缴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深入开展“我为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春风行动”,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务总局决定进一步简化优化“对人延期缴款的核准”“对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一文了解:增值小规模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

一文了解:小规模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小规模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小规模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收好这篇文章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

实用帖: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两费”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不含水资源)、城市维护建设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人延期缴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2022年第19号),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优化“对人延期缴款的核准”等5个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制发了《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人延期缴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关于加强个人所得信用建设的通知

,促进人依法诚信,现就加强个人所得信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读懂: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所得额政策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涉及种】个人所得【优惠内容】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所得额

两部门明确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期限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期限的通知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关于小规模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三、按固定期限的小规模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021-04-01
《新收入准则下的<em>税</em>会差异及<em>纳</em><em>税</em>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新收入准则下的会差异及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会差异及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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