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惠企政策大巡讲 | 耗时 49 ms

抓落实,助力“业服务年”走深走实

力宣传各级,助力“业服务年”活动走深走实。

<em>企</em>业普<em>惠</em>性税收优<em>惠</em><em>政</em><em>策</em>解读及申报操作宣<em>讲</em>会成功举办

业普性税收优解读及申报操作宣会成功举办

5月7日,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税务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办“业普性税收优解读及申报操作宣会”,柳州市中小业服务中心承办此次活动, 250多名业代表参加活动。

@物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请查收

链接: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的公告

“真金白银”直达市场主体 我市全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纾困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周枳伽)“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国家为业‘减负’的决心和力度。”1小时内通过流程审批、3小时退税资金到账。

2023年最新减税降费优汇编(业所得税篇)

依据: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七、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我市举办工业业高质量发展堂 分析当前形势 探讨应对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荣瑶)11月23日,市中小业服务中心在柳东新区举办工业业高质量发展堂,邀请业内专家为广汽车产业业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深入分析国内外汽车工业发展现状及汽车产业发展趋势,为家拓宽思路

<em>惠</em><em>企</em><em>政</em><em>策</em>培训会走进鹿寨

培训会走进鹿寨

7月10日上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莫春燕带队到鹿寨县开展柳州市第十四届“中小业服务月”活动——培训会。

11个问答学习:小微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

【问题1】我公司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业,此次最新优出台后,小型微利业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

支持小微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指引(1.0)

依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案例】甲业为小型微利业,符合《财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的公告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均衡一体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

支持小微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指引(2.0)

1%征收增值税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5.小型微利业减免业所得税    6.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年工业<em>企</em>业高质量发展<em>大</em><em>讲</em>堂成功举办

2023年工业业高质量发展堂成功举办

,柳州市中小业服务中心主办,广西龙行未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2023年工业业高质量发展堂——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培训活动在柳州市柳东新区启元广场三楼报告厅成功举办。

鹿寨县出台稳就业清单 最高奖补100万元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陈粤)近日,鹿寨县公布了《2023年稳就业清单》,给业和劳动者带来诸多福利。该清单共有18项,涉及就业、创业、培训、社会保险等类别。

业科技创新暨高新技术业认定业务辅导班开班让“双创”扶助业奔跑

4月12日,在我市举办2019年业科技创新暨高新技术业认定业务辅导班,来自广西科技厅等领域的专家,结合全区最新科技,以真金白银的形式为我市科技型业输送红利。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的公告

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

2023年最新减税降费优汇编(增值税篇)

依据: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七、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足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做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广西实施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 我市全力保障红利及更多

其中,工业领域实施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加快推动行业恢复、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业稳产增效、开拓市场等,我市将持续抓好落实工作。

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的公告

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将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7年12月31日前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