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有关补贴发放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快落实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以下简称一次性扩岗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上述规定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优惠力度。 【问题7】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月 前 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提出了依托“政银合作”网点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服务,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跨辖区迁移试点改革,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一网联办”服务等方面的措施。二是加强资金和财税支持。
第三条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个体工商户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为进一步支持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纳税人为农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税人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税人【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朱柳融)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便利市场准入和退出、加强资金和财税支持、推行降费纾困措施等17条举措,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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