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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扣应纳所得额政策

70%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所得额,当年不足扣的,可以在以后纳年度结转扣。

国家务总局 关于调整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服务,减轻纳人负担,现将调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6个问答学习:纳人如何享受“六两费”减免政策

【问题4】我公司由小规模纳人转登记为一般纳人,还能享受“六两费”减免优惠吗?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服务,减轻纳人负担,国家务总局制发《国家务总局关于调整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申报表调整情况

2023年新出台三项政策即问即答

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减纳人以后纳期应缴纳款或予以退还。  

研究认为储能系统投资免政策不会受到美国政府削减债务上限的影响

根据市场研究和分析机构Wood Mackenzie公司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美国的《削减通胀法案》以及根据该法案提供的储能系统投资免,现在看起来不会受到美国政府削减投资以维持国家债务上限的影响。

2023-08-03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一、设备、器具扣除有关政策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政策

,免征;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  

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政策

,免征;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  

财政部:近十年来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分别下降30%和75%左右

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并免征购置。在支持充电桩建设方面,出台奖励政策,引导地方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021-09-03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费优惠政策指引(2.0)

目    录一、减轻费负担    1.起征点政策    2.小规模纳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政策    3.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

开展党建联盟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动力

三是享受收优惠,2021年至今柳州不断收支持力度,为企业减轻负担,企业获2021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972.2万元。2021年享受延缓缴纳费42.9万元。

关于在新办纳人中实行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七、纳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扣的,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2020-12-22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扶贫货物捐赠免征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

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政策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近期,我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加计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人可以适用15%

关于开展2023年收征管数字化下数电发票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

数电发票受票试点方案及疑难问题解析(1)数电发票交付方式务数字账户接收流程(2)不得进行用途勾选凭证(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被部分红冲的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扣勾选(4)三个省市试点确认式申报7

2023-09-04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的规定,务总局发布了《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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