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号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未单独核算的
张天任称,问题的根源是财税支持力度不够。他建议,有关部门重新评估消费税实施效果,取消铅蓄电池税目,或对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销一回一”的生产企业,按回收量或回收率给予消费税返还。
主要如下:(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延续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1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现就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06-04 11:55:47 远光软件数字经济时代,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积极创新,运用“大云物移智链”等新技术进行财务管理变革和模式创新,打造“智财务+电益链”的智财务体系,加速财务转型升级
四、相关文件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指导各级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推进工作;有利于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找准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为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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