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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消费、出口退优惠政策20问

答:《国家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人按照《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政策的公告

先进制造业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

政部、国家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

2023-09-07

2023年最新减降费优惠政策汇编(企业所得篇)

政策依据: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率征收企业所得

退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四、相关文件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政部 国家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智务+电益链”打造智慧务体系

2019-06-04 11:55:47 远光软件数字经济时代,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积极创新,运用“大云物移智链”等新技术进行务管理变革和模式创新,打造“智务+电益链”的智务体系,加速务转型升级

2019-06-04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公告如下:  一

2021-04-30

@小规模纳人:能否减免增值,对照这几个问答判断一下

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政部 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

2020-09-16

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留抵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留抵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留抵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红利不断 小规模纳人第一季度应当如何正确填写申报表?

为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政部、务总局相继出台了《政部 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指导各级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推进工作;有利于指导各级政部门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找准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

@小规模纳人:三季度申报纳,这组问答能帮你

答:《政部 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收减免政策的通知》(〔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人发生增值销售行为

2020-09-23

一文了解: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和进口环节增值、消费政策

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详见《政部 海关总署 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2021〕44号)。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留抵退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

小规模纳人看过来!享受减免增值优惠这样开具发票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纳人复工复业,部门出台了减免增值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纳人对发票开具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0-09-15

一图了解:增值留抵退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两会|刘汉元建议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费 增值按3%征收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旨在减轻光伏企业的费压力,如政部、国总局于2013年9月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政策的通知》(〔2013〕66号),对光伏发电收入实行增值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020-05-22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

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的公告政部 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人退还增量留抵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部令第104号--政部关于修改《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部令第104号--政部关于修改《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政部关于修改<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26日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

2020-12-10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纳人延期缴纳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2022年第19号),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优化“对纳人延期缴纳款的核准”等5个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制发了《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纳人延期缴纳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医保局档案局 密码局关于推进纳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总发〔2020〕48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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