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证书 | 耗时 9 ms

助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零碳中国·新型储能》蓝皮发布

助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零碳中国·新型储能》蓝皮发布2022年11月8日,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隆重开幕,在进博会配套现场活动2022国际碳中和与绿色投资大会上,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委会与长城券华能产业金融研究院联合发布了

2022-11-17

振森电能顺利通过 “国字号” 严苛体系认

10月13日,振森电能有限公司历经10个月的体系执行,经过多轮整改与规范化要求,通过权威机构中国质量认中心11名专家审核组2个阶段的严格考查与审核,顺利成为了分布式光伏行业中仅有通过该认的企业之一,

2022-10-19

关于新办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的通知

》(桂工信能源〔2013〕389号)文件精神,及为维持我市煤炭经营市场的平稳正常运行,保全市用煤正常需求,确保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增长。

2013-06-19

众泰汽车“碰瓷”宁德时代风波落幕,浙江监局下发警示函

浙江监局提到,众泰汽车董秘杨海峰在深圳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重整进展的问题时,答复不准确。

2022-11-18

《关于深化“照分离”改革的通告》解读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化“照分离”改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深化“照分离”改革作出部署。

光伏实基地“发光”又“发热”

2021-06-23 10:14:57 青海日报   作者: 程宦宁  百兆瓦太阳能发电实基地一角。

2021-07-20

明阳智能与鉴衡认 战略合作!

2021-04-06 09:32:13 明阳智能4月2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与北京鉴衡认中心在明阳中山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风电机组平台化设计、认、测试和评估、大兆瓦机组推广、后市场及绿色发展

2021-04-06

关于举办2011年下半年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培训通知

可在全国范围通用,作为法律公的有效文件,在9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

2011-08-19

河北将启动地热水取水许可审批

根据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有地热探矿权的,可申请补办取水许可、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有采矿权(含采矿许可已过期,但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已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登记申请

2021-07-15

自然资源部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合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合并。

2019-09-23

金风科技:给中国风电出海插上“质量认”的翅膀

TUV NORD、鉴衡认等国内外认机构的认可,有效保障了中国风电的高质量发展。

2021-09-09

解读总记会议指示,思考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2019-10-28 11:30:49 中国能源网近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总记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

2019-10-28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税务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务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以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明义务、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2021-01-08

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通过欧洲认

新华网   作者: 王丰  新华社深圳11月10日电 总部位于深圳的中国广核集团10日通报,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已于日前通过欧洲用户要求符合性评估,获得了EUR认

2020-11-12

持续推进质量认 助螺蛳粉企业“走出去”

柳州螺蛳粉企业成功“走出去”,香港优质“正”印认可帮了大忙。据悉,在会场参展的共两家柳州螺蛳粉企业展位旁人潮涌动,成为国外客商及广大香港市民追捧的“明星产品”。

西门子能源“氢能应用就绪”电厂项目方案首获全球认

·全球首家获得TüV南德全新独立认的公司·为电厂运营商的烧氢电厂增强投资保障·为制定全面的认指南做出了贡献西门子能源凭借其“氢能应用就绪”电厂项目方案成为全球首家获得这一认的企业。

2021-11-19

双良节能一次性通过2021年度“五星级”售后服务认监审和“七星级(卓越)” 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监审

2021-06-18 10:47:13 双良节能   作者: 双良服务  双良节能一次性通过2021年度“五星级”售后服务认监审和“七星级(卓越)” 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监审

2021-06-18

关于深化“照分离”改革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照分离”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2021〕159号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2021-07-05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