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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岷县供电公司多举措提升电回收率

为方便客户,提供服务质量,该公司积极深入社区、乡村上国网”等APP渠道,主动引导客户使用新型交方式。

2020-07-29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的通知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社会保险,缓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期间免收滞纳金。

组合式税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扣减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关于阶段性缓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之日起缓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组合式税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重点群体创业税扣减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减<em>费</em>降税政策解读,推进惠企政策落实

降税政策解读,推进惠企政策落实

4月18日,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专业机构联手,开展柳州市中小企业减税降新政与企业用工合规策略培训活动,向100多家中小企业零距离解读减税降政策,共计25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应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用统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关于简并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增值税及附加税表》及其附列资料.xls9.《增值税及附加税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pdf10. 消税及附加税申报表.pdf11.

2021-04-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的通知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二、因受疫情影响,申请缓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三项社会保险。缓执行期至2020年12月底,缓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0-07-28

16个问答学习:纳税人如何享受“六税两”减免政策

【问题1】我公司申报纳的哪些税种可以享受本次“六税两”减免优惠?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如何扣减?

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减负解困“大礼包”已发 2月份全市企业共获减免社保2.75亿元

免征中小微企业等社保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共计5个月。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的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的政策

可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我市将对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等的施工企业给予免存政策。

安定区公司 强化供电服务 确保电清零

在2020年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带来的电回收压力面前,该公司创新思维,多措并举,结合阶段性降价政策执行,妥善沟通政府及客户,疏导供用电矛盾,营造有利舆论氛围,确保了电每月按期足额回收。

2020-12-29

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供电公司“党建+”促年度电回收

2020-12-17 17:00:56 中国能源网   作者: 钱丽莉  12月15日,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供电公司党员和抄表人员一同到存在跨月风险的企业进行走访

2020-12-18

企业享受研发用税前100%加计扣除政策

具体为: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用,按照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用并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用,按照用实际发生额的

光伏产品出口美国,到底需要多少税?

2020-01-17 09:47:02 光伏变迁见证者同产地的光伏出口美国市场,到底需要纳多少税?1、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美国对于中国大陆的双反税率基本都在65%以上。

2020-01-17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社会保险至2020年12月底,缓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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