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通讯员兰兰)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从3月9日开始,此次申报对象为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已享受医疗退休待遇,但非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人员
柳人社发〔2011〕152号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在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72
这是我市全面实施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用政策以来的首单业务,进一步为企业纾困解困。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用?
2020-08-21 16:18:44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张世昌 “每个月电费发行后,由客户开户银行自动完成电费代扣,这样的电费缴纳方式省时省力又省心,非常便捷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期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
相关税费继续延缓缴纳期限6个月,延长缓缴期限的税费在2022年10月划扣2022年第三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减税降费”专窗,制作“一图(表)看懂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等宣传辅导产品,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和掌握政策。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附件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一并征收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征费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依托电力部门的电费缴纳渠道征收,受各种因素的变化制约,这一渠道已不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征费现实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二、政策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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