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搜索关键字:缴纳 | 耗时 13 ms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代办税费?

问: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进行代办申报事项、代办税费?

关于印发落实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落实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2021-01-07

企业有困难 可阶段性缓社保——我市一家企业已成功申请缓 822万余元

截至5月17日,我市已有12家参保单位办理了缓申请。“缓政策很及时,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柳州轨道集团恒达巴士公司经办人在办理完缓业务后表示,这一举措可谓“雪中送炭”。

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税人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税人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

2020-09-30

关于阶段性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的通知

一、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职工医保单位费政策。

甘肃永昌县供电公司:银行电子托收让电费省力、省时更省心

2020-08-21 16:18:44 中国能源网   作者: 张世昌  “每个月电费发行后,由客户开户银行自动完成电费代扣,这样的电费方式省时省力又省心,非常便捷

2020-08-24

广西五类特困行业可缓社保费7.7万家企业受益,将缓10.8亿元

这是广西落实国家近日出台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企业社会保险政策带来的利好。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预计,广西将有7.7万家企业因该政策缓10.8亿元。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及时、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和年度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

《新收入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及<em>纳</em>税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新收入准则下的税会差异及税调整》培训顺利举办

(通讯员  罗娟)为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领会新收入准则下税会差异及税调整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更好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确运用新准则进行核算,我中心于11月30日在柳州市祥兴大酒店12

携手共渡难关中小微型企业可申报缓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实无力足额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申请缓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从2020年1月1日起,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间免收滞金,缓期满前

光伏产品出口美国,到底需要多少税?

2020-01-17 09:47:02 光伏变迁见证者同产地的光伏出口美国市场,到底需要多少税?1、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美国对于中国大陆的双反税率基本都在65%以上。

2020-01-17

期限延长 申报流程简化 17个困难行业也可申请缓三项社会保险费

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向符合缓条件的5410家参保单位发送提醒短信,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

关于阶段性缓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之日起缓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操作指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延续实施的缓税费政策

(三)申报要求  1.继续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一是税人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尚未入库的,税人无需操作,款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一文看懂特困行业阶段性缓企业社保费6件事

对职工个人应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义务。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上述五类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对职工个人应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义务。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对职工个人应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义务。  

费用怎么退?16问为您答疑解惑

二、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后返?答: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后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费新举措的通知

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费新举措,让税人、费人获得更多的便捷。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社保发〔2020〕13号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