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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费用纳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政策的公告》(第594号)有关规定,为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合规办理有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费用纳专利权人在

国务院常务会议:阶段性减免企业费、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费和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政策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政策的公告(第59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关于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操作指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延续实施的税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在预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纳政策。

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存农民工工资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力资源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存农民工工资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厅发﹝2020﹞40号 各省、自治区人力资源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的期限为3个月。延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的税费。五、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税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2021-11-02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注意这几项业务处理问题

在实务处理中,遇到以下问题这样处理↓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政策?  

按季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如何延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纳的期限为6个月。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期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政策。按照原定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期限陆续到期。

2021年单位医费时间延长至3月31日 逾期费将加收滞纳金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日前记者从柳州市医局了解到,为解参单位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带来的费压力,医部门决定继续延长2021年医费时间至3月3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若纳税人A按季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纳。

关于阶段性减免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困难企业险费(一)企业基本养老险、工伤险、失业条件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参单位,可申请险费(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险的事业单位)。

疫情期间费如何减免?已费用怎么退?16问为您答疑解惑

二、企业费减免单位纳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后返?答: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后返。

可免存农民工工资证金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农民工工资证金是为障农民工权益,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的一项制度,施工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存农民工工资证金,以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人力资源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部发〔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障厅(局)、财政厅(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发〔2020〕13号全市各参单位、参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险法》《险费申报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障部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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