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合规办理有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费用缴纳专利权人在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0号 各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五、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税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在实务处理中,遇到以下问题这样处理↓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期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日前记者从柳州市医保局了解到,为缓解参保单位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带来的缴费压力,医保部门决定继续延长2021年医保费缴费时间至3月31日。
若纳税人A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
二、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条件因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亏损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二、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答: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后返。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的一项制度,施工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社保发〔2020〕13号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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