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水平,1月15日,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龙晗一行来柳州调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5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各市总工会,中直驻桂企业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但任何产业都有其发展的规律性,对于储能市场2019年遇冷的现象,我们其实没有必要太过悲观,目前储能产业所经历的低谷其实也是整个能源行业从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资源调配向通过市场化来进行资源调配转变所经历的必然过程
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
日报消息(记者冼冰)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年度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六、《公告》规定的年销售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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