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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适用增值增量留抵退政策的,应当在增值期内,完成本期增值后,向主管务机关请退还增量留抵额。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费优惠政策指引(1.0)

6.按固定期限的小规模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享受方式】1.流程:该事项属于享受增值减免事项。

公司为员工购买口罩的费用能前扣除吗?请在疫情防控收优惠20问里找答案

并且,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仅需填企业所得年度表《资产损失前扣除及调整明细表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收征管事项的公告

“8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应在增值期内完成本期增值后,向主管务机关请退还增量留抵额。

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发票如何开具?这8个问答收藏学习

【问题2】我公司是按季的增值小规模人,2023年三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应当如何填写表?

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启动入科技“尖锋”行动

消息(全媒体记者荀诗媛)2月3日,自治区科技厅启动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项目截止期为3月13日。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务总局制发了《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工作的通知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工作的通知桂高认字〔2019〕2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务师事务所:为做好2019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关于组织2016年柳州市第二批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二、项目条件     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和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项目范围

2016-07-29

特斯拉进入免购置名单 此前购买车主要求退

》(国家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八条规定:“八、已经缴车辆购置的,人向原征收机关请退时,应当如实填《车辆购置退请表》(见附件2),提供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2019-09-03

@退役士兵:创业费减免政策请收好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

关于组织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一)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委推荐;     (二)各市工信委负责本辖区信息服务业项目的组织工作,并按上述原则对的项目认真进行筛选和审核

2016-11-03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注意这几项业务处理问题

举例:人C按照2022年第2号公告规定,延缓缴了所属期为2022年2月的费,并在2022年9月5日已缴入库。对该部分费,可自愿选择请办理退(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所得额,按20%的率缴企业所得;对年应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所得额,按20%的率缴企业所得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工作的通知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工作的通知 桂高认字〔2019〕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务师事务所:    

2019-03-14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企业所得,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优惠政策。

关于优化若干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

自2023年4月1日起,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务机关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三期核心征管系统

组合式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吸重点群体就业费扣减

重点群体就业费扣减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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