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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两费”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小规模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不含水资源)、城市维护建设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年度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图文

(二)《企业重组及递延事项调整明细表》(A105100)根据《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托基金(REITs)试点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号),在《企业重组及递延事项调整明细表

坚定理想<em>信</em>念 做合格共产党员— —市工<em>信</em>局副局长莫春燕深入党支部联系点讲授专题党课

坚定理想念 做合格共产党员— —市工局副局长莫春燕深入党支部联系点讲授专题党课

为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七一”即将到来之际,按照市工局机关党委安排,6月28日上午,市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莫春燕深入所联系党支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带头上党课

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人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务总局服务司、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 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银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是务总局与银保监会于2015年7月联合推出的一项举措,目的是通过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评价结果等息,缓解小微企业贷融资过程中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银行加大对诚小微企业的贷支持力度

5个问答学习:小规模人如何适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政策

答:《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人缴费人,精准推送费政策息,帮助人缴费人充分适优惠政策。

2020-09-30

国家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申报表(一般人适)》《增值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申报表附列资料

关于对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对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务机关开展“个”专项附加扣除息核验请关注短通知及时修正

日报消息(通讯员米湘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近期,我市务机关正在开展个人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息核验工作。

关于小规模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二、适增值差额征政策的小规模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政策。《增值申报表(小规模人适)》中的“免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2021-04-01

企业吸重点群体就业费如何扣减?

”)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优惠

关于企业所得年度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年度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及有关收政策,进一步减轻人办负担,现就企业所得年度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三、小规模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开具增值发票?答:小规模人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的,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政策,并开具增值发票。

关于增值小规模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增值及附加费申报表(小规模人适)》中的“免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加强交流、深化合作— —防城港市工<em>信</em>局到我中心考察调研

加强交流、深化合作— —防城港市工局到我中心考察调研

9月4日上午,防城港市工局四级调研员曾芝全率队到我中心考察调研,我市工局副调研员潘波涛陪同参观了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大厅,并与考察团进行座谈交流。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总函〔2020〕27号国家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务局,国家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小规模人免征增值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

@小规模人:能否减免增值,对照这几个问答判断一下

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免征增值;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小规模人,适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2020-09-16

关于印发落实推进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运费大数据监测减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息,让符合减降费条件的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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