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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关于加强个所得信用建设的通知

,促进依法诚信,现就加强个所得信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延期缴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2022年第19号),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优化“对延期缴款的核准”等5个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制发了《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延期缴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关于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增值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关于小规模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同时,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二、小规模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答:可以自行选择期限。小规模期限不同,其享受免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

2021-04-01

关于对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对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16个问答学习:如何享受“六两费”减免政策

【问题4】我公司由增值小规模转登记为增值一般,还能享受“六两费”减免优惠吗?  

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企业廉洁建设涉<em>税</em>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

柳州市“企业服务年”——企业廉洁建设涉事项稽查风险管理培训顺利举办

根据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工作部署,为使广大企业财务员能够更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务检稽查动态及重点,依法,提高企业的治理意识、合规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关于参加2019年务系统需求调查问卷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9年务系统需求调查问卷的通知尊敬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收政策系列部署,切实履行好务部门职责,更好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国家务总局现公开征求需求和建议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所得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所得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所得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扣缴义务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

2020-12-07

关于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

小规模享受免征增值优惠,这些知识点要掌握!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  

@小规模:能否减免增值,对照这几个问答判断一下

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免征增值;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

2020-09-16

小规模看过来!享受减免增值优惠这样开具发票

今年以来,为支持小规模复工复业,财部门出台了减免增值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对发票开具问题咨询较多,以下热点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0-09-15

红利不断 小规模第一季度应当如何正确填写申报表?

增值小规模第一季度申报期将至,如何准确填写一季度《增值申报表》(小规模适用),才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呢?下面我们通过几个例子,给大家详细讲解。

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关于核验电话信息推进“非接触式”办的通告

尊敬的: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柳州市务局聚力优惠政策落实,积极拓展电子务局、发票寄递、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办服务,得到广大的充分理解、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环境

一文了解:增值小规模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免征增值

一文了解: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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