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746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对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注销环节涉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化市场主体歇业环节的税收报告和纳税申报 (一)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
(市两创办供稿)· 部门简讯 ·■ 5月7日,市工信局、税务局、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举办“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及申报操作宣讲会”,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此次活动, 25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5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如果在2月纳税申报期已按照征税销售数量申报了消费税,可以选择在2月纳税申报期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如果应予免征的消费税税款已缴纳,你公司可以申请办理退税或者抵减以后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与正常经营期间相比,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在纳税申报方面适用了更为简便的政策,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改为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修订)〉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及奖补条件和方式(一)申报类别奖补分为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企业可以自主选择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填报《2023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表(增特奖补)》(详见附件2);3. 填报《2023年企业研发补助申报表(瞪羚奖补)》(详见附件3)。(二)申报流程。1. 企业申报流程。
《公告》发布后,2021年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可在2022年9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8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的解读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通告》出台的背景为落实好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
举例1:纳税人A属于2022年2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且按月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前期已按规定缓缴了所属期为2021年11月的相关税费,缓缴期限9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9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
为做好柳州市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帮助我市企业深入理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准确把握申报要求,提高申报质量,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柳州企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及奖补条件和方式(一)申报类别奖补分为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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