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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的通知

柳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关于开展金四期背景下企业财管控培训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帮助我市企业更好地了解“金四期”的新变化、新特点,有效控制务风险,降低各类涉风险,提高企业管理层的治理意识

2023-05-04

疫情不慌 务帮忙支持企业发展收政策12条

1、防控重点企业 多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增量留抵额;对运输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

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政策的公告

2021-04-01

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政策

退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

“真金白银”直达市场主体 我市全力落实增值留抵退政策助企纾困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周枳伽)“大规模增值留抵退政策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国家为企业‘减负’的决心和力度。”1小时内通过流程审批、3小时退资金到账。

关于优化纳人延期缴纳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纳人延期缴纳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收营商环境

关于对车辆购置新规的解读

二、纳人购买自用应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人购买应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款。

2019-05-28

​助推实现“双碳”目标的收思考

近年来,国家积极构建绿色制体系,覆盖污染产生的各链条环节,通过资源、消、环境保护、增值、企业所得收政策进行调节,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2021-08-31

取得防疫补助免征个要申报吗?请在疫情防控收优惠19问里找答案

如你公司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用在企业所得前扣除。5.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人个人所得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人个人所得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2020-12-07

生态收体系持续完善

2019-08-21 08:27:00 经济日报□目前,我国已构建起以环境保护为主体,以资源、耕地占用为重点,以车船、车辆购置种为辅助,涵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排放五大环节

2019-08-21

中国新能源汽车购置继续减免 未来四年免规模将达5200亿

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将延长至2027年年底,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初步估算,实行延长政策,2024年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

2023-10-13

关于企业所得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及有关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人办负担,现就企业所得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非接触式”网上办清单及问题解答

在此基础上,务部门还将进一步依托电子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渠道,更好地为纳人、缴人服务。

福建省地热资源“降为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0日,北京、河北、山西、广东、浙江、江苏、江西、甘肃、宁夏等约二十个地区公布了当地地热资源适用率,将于2020年9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法》同步施行,各地实际执行率每立方米

2020-08-26

《关于进一步深化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信息“一户式”、自然人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务机关信息“一局式”、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人缴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

2021-03-25

一图了解: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政策链接: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收政策的公告

一图了解: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政策链接: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期末留抵退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在2019年建立留抵退制度时,为便利纳人办理留抵退务总局发布《国家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期末留抵额退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明确了留抵退办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

一文了解:增值小规模纳人如何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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