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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式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企业扶贫捐赠所得前扣除

捐赠支出用于目标脱贫地区扶贫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应纳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上半年我市先进制造业企业获加计抵减六亿元 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做优做强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宋美玲)昨日,记者从国家务总局柳州市务局获悉,今年1至6月,我市233户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抵减6亿元,抵减户数和额均位列全区第一。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底 —新能源汽车消动力更足了

庄歌尔摄(人民视觉)买新能源汽车,却由于各种原因短期内无法提车,担心车购免征政策享受不到?继续免征车购到明年底,让许多准车主和正在看车的消者吃下“定心丸”。

2022-09-14

国家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消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品,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款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款。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优化纳人延期缴纳款等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人缴人办实事暨便民办春风行动”,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实施更大规模减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电网改革进行中 减成绩单已出

2020-06-04 10:12:05 国家电网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把减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2020-06-04

现行环境率远低边际治理成本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研究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多位专家日前建议,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率标准,并考虑行业差异,将不同行业的环境率划分低、中、高3个档次征收。

2019-10-28

关于对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的公告

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对增值小规模纳人免征增值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组合式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政策。  

一图了解:增值留抵退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年度纳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图文

(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发布《财政部 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先进制造业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

财政部、国家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

2023-09-07

国家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涉事宜的通告

尊敬的纳人、缴人:近期,全国各地各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服务厅作为纳人、缴人集中办理业务的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

江西:环保治污效应日益显现

鼓励节能减排 促进绿色生产江西省务部门积极发挥收职能和环保调节作用,鼓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绿色生产。

2021-01-25

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务总局关于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按照《财政部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小规模纳人减免增值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

关于《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务总局制发了《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组合式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加计抵减政策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  【优惠内容】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

一文了解: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小规模纳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小规模纳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项目,减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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