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税务局近期在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春雨润苗-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活动,同时设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举行“就业创业税费第一课”讲座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0〕13号各市、县财政局、税务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
(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期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
由于国外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较国内更低,光伏发电较国内更具成本优势。其中,光伏发电环节税费负担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客观上阻碍了产业发展,延缓了能源转型和双碳战略落地的步伐。
由于国外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较国内更低,光伏发电较国内更具成本优势。其中,光伏发电环节税费负担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客观上阻碍了产业发展,延缓了能源转型和双碳战略落地的步伐。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相关税费继续延缓缴纳期限6个月,延长缓缴期限的税费在2022年10月划扣2022年第三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关于《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减轻我市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的背景中央高度重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工作。
社保政策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主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电话:0772-282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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